使用條款
歡迎瀏覽及使用 https://www.primo.hk (以下簡稱「本網站」)。
本網站由 PRIMO Cosmedica 營運及管理。
當你瀏覽、使用本網站或透過本網站購買任何產品,即表示你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以下條款及細則約束。
如你不同意任何條款,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
1. 條款適用範圍
本使用條款適用於:
- 瀏覽及使用本網站所有內容
- 透過 WooCommerce 系統進行之網上購物
- 任何與本網站相關的服務、功能及交易
PRIMO Cosmedica 有權隨時修改本條款,最新版本將以網站公布為準。
2. 網站內容及資訊
本網站所載之所有內容(包括文字、圖片、產品說明、價格及其他資料)僅供一般資訊及參考用途。
我們已盡力確保資料準確,但不保證內容在任何時間均為最新或完全無誤。
如因系統、排版或人為錯誤導致資料不準確,PRIMO Cosmedica 保留最終更正及解釋權。
3. 產品資訊及性質聲明
- 產品描述、圖片及效果說明僅供參考
- 實際產品包裝、外觀或標示可能與網站顯示略有差異
- 本網站所售產品並非用作醫療診斷、治療或替代專業醫療意見(如適用)
如有健康或醫療相關疑問,應諮詢合資格專業人士。
3A. 內容免責聲明
本網站所提供的所有產品資訊、圖片、說明、文章內容及相關資料,僅供一般資訊及參考用途,並不構成任何形式的醫療建議、診斷、處方或治療建議。
本網站所售之療程、護膚品或相關產品:
- 並非用作診斷、治療、預防或治癒任何疾病
- 不應取代合資格醫生、藥劑師或其他專業醫療人員的意見
- 實際效果可能因個人體質、使用方式及其他因素而有所差異
如你有任何健康狀況、皮膚問題、過敏史、正在接受治療、懷孕或服用藥物,於購買或使用任何產品前,應先諮詢合資格醫療或專業人士。
PRIMO Cosmedica 不對任何因使用或依賴本網站所提供的資訊或產品而引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損害或不良反應承擔任何責任(法律規定須承擔者除外)。
4. 訂單及交易流程(網店)
4.1 訂單成立
- 提交訂單後,你將收到系統自動發出的訂單確認電郵
- 該電郵僅代表我們已收到你的訂單請求,並不構成交易最終確認
- 訂單須經系統確認及付款成功後方視為成立
- 成功付款的訂單不接受退款
4.2 訂單取消或拒絕
PRIMO Cosmedica 有權因以下原因取消或拒絕訂單,包括但不限於:
- 庫存不足
- 價格或產品資料錯誤
- 懷疑欺詐或不正常交易
- 系統或技術問題
如訂單被取消,已付款項將按原付款方式退回(不包括已產生之第三方手續費,如適用)。
5. 價格及付款
- 所有價格以港幣(HKD)計算,除非另有註明
- 價格不包括運費(如適用)
- 可接受之付款方式以結帳頁面顯示為準
PRIMO Cosmedica 保留隨時調整價格、優惠或促銷活動之權利,而毋須另行通知。
6. 運送及交付
- 運送或交付方式、費用及預計時間將於結帳時列明
- 實際送達時間可能因物流公司、天氣或其他不可控制因素而有所延誤
- 當產品交付予第三方物流公司後,即視為已完成交付程序
PRIMO Cosmedica 不對任何因物流延誤所引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
7. 退貨、換貨及退款
網站提供的療程服務一經成功支付後均不接受退款。
而護膚產品除非產品存在明顯缺陷或錯誤寄送,一般情況下:
- 已開封、已使用或影響二次銷售之產品恕不接受退換
- 所有退換申請須於指定期限內提出
- 退回產品必須保持原包裝完整
具體安排請參閱本網站的【退換貨政策】頁面(如有)。
8. 使用者責任
使用者不得以任何非法、欺詐、干擾或破壞性方式使用本網站,包括但不限於:
- 未經授權存取網站系統或資料
- 傳播惡意程式、垃圾訊息或有害內容
- 作出任何影響網站正常運作的行為
PRIMO Cosmedica 有權即時限制或終止相關使用者的使用權,而毋須事前通知。
9. 知識產權
本網站內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片、標誌、設計、版面、程式碼)均屬 PRIMO Cosmedica 或相關權利人所有,並受香港及國際知識產權法例保護。
未經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複製、修改、轉載或作商業用途。
10. 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
- PRIMO Cosmedica 不對任何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網站而引致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負責
- 包括但不限於收益損失、資料損失或業務中斷
11. 第三方服務
本網站可能包含第三方服務或連結(包括付款、物流或分析工具)。
相關服務的使用將受其各自條款及政策約束,PRIMO Cosmedica 不對該等第三方的行為或服務負責。
12. 條款修改
PRIMO Cosmedica 有權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
修改後條款一經於網站公布即時生效。
使用者於條款更新後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視為接受有關修改。
13. 適用法律及管轄
本使用條款受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管轄,並按其詮釋。
任何爭議均以香港法院為最終審理地。